近日,辛集市的赵某、祁某、陆某因绑架勒索他人,被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同 为辛集人的赵某(26岁)、祁某(28岁)和陆某(27岁)是初中同学,初中毕业后都走上了打工路。感觉挣钱不易的三人抱着一夜暴富的念头,打起了绑架勒 索的歪主意。今年2月,三人开车到辛集市市区寻找看起来有钱的目标,当转到辛集市文化长廊体育馆附近时,看见一女子开着一辆好车走了,便觉得这个女的肯定 有钱,于是进行跟踪。之后,陆某每天去体育馆附近盯着那个女子的动向,记住女子行动的时间规律。4月17日22时左右,赵某等三人终于等到时机,在辛集市 体育馆西侧的停车场,趁女子开后备箱放东西之机,将其绑架,并向其丈夫索要赎金300万元。4月18日20时左右,三人在辛集市和睦井村口取得赎金30万 元后,将女子放回,后被辛集公安机关抓获。
赵某等三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9条之规定,涉嫌绑架罪。近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