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因强奸朋友半身不遂的妻子被判刑。
39岁的王某和陈某,都是山西省天镇县人,二人均在辛集市的制革公司打工。由于是同县老乡,王某和陈某二人经常来往,结成好友。
2013年,陈某的妻子因患脑出血致使左侧肢体瘫痪,得了半身不遂。王某得知陈某妻子病情后,不但不可怜,反而起了歹心。2014年4月的一天,王 某来到陈某租房处,趁陈某的妻子一个人在家之机,将其拽到屋内按倒在床上,在明知其半身不遂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将于某的裤子和内裤脱到膝盖处后将其强 奸。10天后,王某又来到陈某租房处,企图强行与于某发生性关系,因陈某的孩子在家,未能得逞。
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两次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一次既遂,一次未遂,已触犯《刑法》第236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且强奸身患疾病的妇女,属从重处罚情节。近日,辛集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