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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9日在辛集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丽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保障辛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力维护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辛集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24件155人,起诉277件349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对“1997.1.10”特大持枪抢劫运钞车案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并移送上级院审查起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深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共起诉职务侵占犯罪2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办理的3起涉企经营人员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适用缓刑。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法打击侵害商标权等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3人。深入推进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3人,起诉13人。开展反洗钱和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9人,起诉10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突出石津干渠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临渠畜禽污染联合督查行动。办理的督促整治河渠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开展“断卡”行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与市公安局联合举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讲座,引导群众安装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32人,起诉37人。持续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实,针对窨井盖、农机井等安全问题,组织12家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督促相关部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坚持疫情防控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依法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2件,有效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辛集疫情发生后,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抽调骨干力量参加流调、支援小辛庄一线等抗疫工作。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全力做好分包网格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认真做好24小时执勤值守、封闭围挡、入户排查、全员核酸检测、居民生活保障、疫苗接种等工作。市检察院“在疫情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优秀事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检察为民情怀担当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严厉打击盗抢骗、故意伤害、毁坏财物、侵犯隐私、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捕56人,起诉107人。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养殖企业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交通肇事和盗窃案中涉及电动自行车案件频发,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普法宣传、路面执法和规范化管理,对私自改装、销售不达标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进行源头集中整治。

真诚司法解决群众揪心事。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190余人次,办理来信来电96件次。采取领导包案、约访下访等方式,会同乡村两级干部、公安机关多次上门释法说理,妥善处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对10名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元。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共办理检察听证案件14件。全面推行律师网上阅卷等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0余件。

关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双向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人,起诉11人,依法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捕4人,不诉5人。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一起校外培训机构非法获取学生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持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护苗·绿书签行动”,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先后为学校、社区、妇联干部等开展法治授课8场次。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文身服务场所、旅馆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制度的常态化落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联合民政、社区、医院举办“关护未来、健康同行”活动,为全市63名孤儿开展免费体检。开展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联合有关部门,为3名未成年受害人多渠道给予救助。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先后被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巾帼文明岗。

三、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辛集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41人,不起诉50人,不捕、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4.9%和5.01%。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5.7%,一审服判率99.04%,有效化解矛盾、减少对抗,消除社会戾气。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8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办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加大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纠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两法衔接”同堂培训,推动落实“有案必录、凡录必审”,共审查行政处罚备案225件,监督执法部门及时移送刑事立案1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配合,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吴某某贪污案起诉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优秀文书。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100%。协助石家庄市检察院办理不服二审民事判决申请监督案件15件。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利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筛查案件线索,加强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等领域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入选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协助石家庄市检察院办理不服二审行政判决申请监督案件1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成功化解1起行政争议案件,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5件。办理的一起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公益保护,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共立案35件。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最佳司法状态,诉前磋商结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诉前整改率100%。对2起污染环境犯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承担生态修复等费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相关乡镇对村庄坑塘及周围生态环境进行治理。针对建筑垃圾堆放污染环境问题,举行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垃圾3000立方,搭建围挡3000平米,苫盖抑尘网40000平米。针对校园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师生饮水安全。深入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踏查、诉前磋商、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促进全市30余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得到及时妥善保护。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市检察院被评为2018-2020年度辛集市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专题宣讲、党组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组织开展“奋斗百年路 起航新征程”“传承红色基因 铸牢忠诚检魂”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让干警强党性、铸检魂、扬正气,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1名干警入选“投身三重四创五优化 青春奉献壮美河北”新时代“冀青之星”,1名干警荣获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市“最美退役军人”,1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圆满完成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各项任务,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开展“四项教育”65次,筑牢政治忠诚。深入查纠整改,依托检察办案系统和案件质量评查软件,智能化数据排查案件5816件。突出建章立制,围绕规范司法办案、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6项。

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确保将“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层层压实。严格落实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履职,主动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邀请纪检组长定期为检察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开展检察机关专项政治督察、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处置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专项审计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年共填报重大事项42件。

全面提升检察管理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业务数据研判会商,加大对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努力实现主要业务指标全面创优。不断提高办案质效,检察业务核心评价指标“案-件比”持续向优发展。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办案占比10.6%。分类开展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热情。推动远程视频提讯、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升级、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检察新媒体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2021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各类办案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质效与全省相比还有差距,两项监督工作有待提高,未成年人检察的社会调查率和社会力量参与率需要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不够均衡,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六个现代化河北”奋斗目标和我市“1253工程”实施,在服务重大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持续用心用力,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度关注重点敏感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形势变化,妥善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辛集、法治辛集建设,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三是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新决策新要求,自觉将辛集检察工作与全省检察工作优秀标准进行对标定位,推动主要检察业务指标争先晋位,促进法律监督水平全面提升。

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快健全完善各类检察人员考评机制,强化专业素能培养,着力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贡献检察力量,用更加优异的检察业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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