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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8日在辛集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丽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服务大局主基调,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贡献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支撑。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辛集建设,围绕实现“六个确保”、坚守“两个底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任务。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82件100人,起诉210件261人。认真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出台《辛集市人民检察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8个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9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2起涉企经营人员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与市工商联等十四个部门共同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1起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正在办理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资产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农资经营商户法治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和“八号检察建议”,护航寄递行业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

三是致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批捕1人,起诉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大石津干渠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市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做法和成效被最高检《方圆》杂志专题报道。

四是助力市域社会综合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一体化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共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协同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深入推进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检察听证引领社会治理,召开“督促治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诉前磋商公开听证会,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以检察普法助推社会治理,围绕反诈防骗、毒品预防等,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让尊崇法治成为自觉。

五是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检察履职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有效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细化“云办案”工作规范,利用“非接触”办案模式远程提讯、远程出庭共200余次。认真落实市防疫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分包网格区域24小时执勤值守、核酸检测与居民生活保障等工作。

二、奏响司法为民主旋律,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中展现新担当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在检察履职中践行为民初心,彰显法治温暖与力量。

一是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犯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件4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突出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起诉32件57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辨别能力。我院“辛检普法微课堂”栏目制作的短视频《养老诈骗知多少——检察官有话说》入选河北省委政法委2022年度“长安杯”第三届全省政法“三优”新媒体作品。

二是用心用情纾解矛盾纠纷。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领导包案、约访下访等工作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诉前调解机制的意见》,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5名听证员,公开听证办理案件24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支持,对涉案困难当事人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向21起案件的26名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救助金44万元,传递检察温度,促进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力推进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3人。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73.33%,不诉率70.37%,发出督促监护令34个。加强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办理的段某等人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系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事例,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快手直播平台等专题播出,检察日报、正义网、省人大《公民与法治》等多家媒体报道。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通过线上“云课堂”为我市中学生送上“开学第一课”。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新业绩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更高水平法治辛集建设。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87人,不起诉93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25.60和13.74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95.7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8.14%,采纳率98.48%。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对92起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证据补充到位,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效,“案件比”由1月份的1:1.23下降至1:1.155。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与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增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实效。

二是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协助石家庄市检察院办理不服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1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情形进行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常态化开展民法典“五进”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协助石家庄市检察院办理不服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规范化监督水平。办理的1起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四是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财国土等领域的公益保护,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已诉前磋商25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诉前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法院支持率100%。联合市政协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监督合力。办理的1起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3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四、锻造检察队伍主力军,在强基凝心铸魂淬炼中塑造新形象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注重强基导向等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铁军。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辛集市乡科级领导班子优秀等次。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宣讲、个人自学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大讨论、2022年度政治轮训等活动,提振精神,凝心聚力,奋发作为。

二是抓实素质能力提升。依托“线下+线上”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监督案例评选、技能实训等活动,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3名检察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1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能手。借“外脑”集众智,聘任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提供专业支持。注重典型引领,检察干警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女检察干警入围奖、辛集市巾帼建功标兵、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三是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办理案件60件,召开检委会12次,列席审委会3次。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强化科学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数据研判会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加大对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努力实现主要业务指标全面创优。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践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纠正“四风”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一把手”用车用房用钱专项审计自查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廉政授课和列席党组会议。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扎实做好自评自查和整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60余人次。打造“亲清”检律关系,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还不够强,服务保障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短板弱项,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六个辛集’当好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奋斗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强化担当、能动履职,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检察支撑。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二是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提供更加优质检察服务保障。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好检察建议作用,加强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辛集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扎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争创一流检察业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新决策新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检察业务争先创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突出培根铸魂强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各类检察人员考评机制。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辛集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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