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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7日在辛集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滑俊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六稳”“六保”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依法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办理制假售假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3件6人扎实开展防疫医疗物资监管、餐饮经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监管人员排查、入监入所隔离等措施,防止疫情输入。积极探索并大力推动“非接触”办案模式,远程提讯202次,远程出庭178次,远程讨论汇报案件5次。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部署,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完成网格化管理区域的入户排查、道路封堵、巡查督导、统计上报、人员转送等任务。市检察院和1名党员的战“疫”事迹被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媒体报道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市金融办、市人行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等活动,深入推进“三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逃税骗税、非法集资等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起诉45人。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统筹做好化解风险、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工作。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利剑斩污”打击大气污染犯罪、“护航蓝天碧水净土”等专项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9人,起诉13,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联合深州、晋州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石津干渠流域检察机关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构建石津干渠跨流域协同保护长效机制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职务侵占、诈骗、盗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20件,起诉21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慎捕慎诉,依法妥善办理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对办理的10件涉民营企业负责人案件,依法适用取保候审、认罪认罚从宽、建议缓刑等,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等工作,助力平安辛集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全力推进“六清”行动,批捕涉恶犯罪8人,起诉8人,向重点部门发送行业规范监管检察建议3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捕1人,不诉2人。在办理王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中,通过深挖漏犯漏罪,依法将涉及3个罪名7起犯罪事实的8人涉恶案件提起公诉。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3471名村两委班子换届人选、2416名入党人员进行排查,共排查出99人次曾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75228批准逮捕151件194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29440起诉302406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8人、起诉12人。依法惩治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影响稳定的犯罪,批捕48人,起诉95人。扎实办好侵害群众利益的“小案”。依法办理盗窃、电信诈骗以及因家庭矛盾、婚恋关系、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起诉39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快惩处网络诈骗、黄赌毒犯罪,批捕21人,起诉24人。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29人。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于检察办案始终,精准使用正当防卫制度,办理的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并被推选为河北省2020年度推进法治进程特别典型事件。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回复,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出纠正违法、社会治理等检察建议35件。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窨井盖管理“四号检察建议”,主动对接住建部门,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问题治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6名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彰显了司法温度。推进案件的分类、高效、规范处置,妥善处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轻微刑事犯罪。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完善更新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50余条,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314份。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大力推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公开听证案件5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33起诉27人。积极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通过采取不公开听证审查方式,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协助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案件。开展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专项活动,为2名未成年受害人申请了司法救助资金。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守护祖国花朵。积极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通过组织关爱留守儿童法治座谈、“未检云课堂”、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培树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深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撤案1件,纠正9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起诉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2件2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65人,占比67%。检察环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91人,适用率88.3%,量刑建议采纳率99.7%,一审服判率98%。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8人。努力减少内部办案环节,提升办案质效。退回补充侦查案件53件,同比下降53.9%,延长审查期限案件20件,同比下降80.7%,共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延长起诉期限等程序环节84个,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期限同比平均缩短8天。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0件。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及时更新司法理念,补足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能力与水平。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等领域虚假诉讼打击力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网络等方式,努力为提升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能力作出检察贡献。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践行精准监督理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近两年自然资源、人社、卫健等部门行政非诉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发现的违法或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办理的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开展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维护英烈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助市纪委对拆违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违法倾倒事件涉及的监管部门、管理职能进行调查分析。配合市人大开展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等“5+1”领域联动监督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对部分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及疫情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部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促进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多处再生资源回收站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市检察院被评为2016—2020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个人。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指导检察工作开展。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战疫情·党旗红”、“五四精神传薪火青春献给检察蓝”、夯实最后一公里,引领检察新发展党支部建设“三个一”等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性意识,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市检察院党建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支部建设“三个一”主题优秀案例。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修订《党组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后勤服务整合,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服务,不断提升机关后勤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上传和更新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水平,一职务犯罪案件起诉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强化理论调研能力建设,8项检察调研成果分获全省检察机关、省法学会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年会一、二、三等奖。

  着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对不捕、不诉案件和重大办案事项实行审核监督制度,明确内设机构负责人、副检察长、检察长的审核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在案件办理中的参考咨询作用,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件60件。全面推进实施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定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院领导办案96件,占比15.5%。稳妥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聚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铁规禁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利用检察权违规违法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集中教育整顿等活动,持续强化对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经费使用的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财务预算专项审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效还不够明显;二是用新司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的意识还不够强,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的司法需求;四是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重点解决。

  2021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聚焦重大风险防控、污染防治、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等领域持续用心发力不断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经济金融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大力推进案件公开听证。针对社会治理漏洞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提升市域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三是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坚持精准监督理念,不断提高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教育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业绩考核工作推进综合能力素质提升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工作,以更实举措狠抓全面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努力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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