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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6日在辛集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滑俊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效。

  着力防范重大风险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金融风险防控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逃税骗税等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36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意见和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产权理念,加强对各类主体财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经发展。

  着力服务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利剑斩污、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打击大气污染犯罪等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5人,起诉29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工作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5件。深化便民利民措施,升级完善和全面应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着力打造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群众矛盾的检察为民服务新窗口。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起诉10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扎实推进驻村帮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名派驻同志因工作突出被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脱贫攻坚贡献奖,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驻村第一书记。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等工作助力平安辛集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定期研究调度工作。加强案件协调、监督,提高审查逮捕、起诉的质量效率。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2人,起诉14人。对近三年办理的357件故意伤害案、寻衅滋事案、非法拘禁案、故意毁坏财物案、聚众斗殴案、强迫交易案、开设赌场案、赌博案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恶线索认真梳理,共排查出18件黑恶案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丁余涉黑案中排查出的10名公职人员涉案线索,依法移送市纪委监委。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对全市344个自然村、16个居委会的2162名换届候选人进行排查,共排查出53人曾经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清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稳固了基层政权。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毒等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97826人,依法批捕205267人,起诉320433。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19人。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21人

  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广“枫桥经验”,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简易程序等制度措施,依法不批捕43人,不起诉26人,减少了不必要羁押,充分保障人权,同时注重加强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部署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要求,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护航青春”法治巡讲、“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培树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增强监督意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和方式,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扩大法律监督效果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追捕2人,追诉漏罪3件,漏犯19人。在办理涉案金额7390余万元的晋州天意合作社李国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追诉16人,追加漏罪1起,纠正强制措施不当2人,对积极退赔的犯罪嫌疑人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案件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活动违法等情形,依法提出刑事抗诉、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建立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和办案规范、工作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违法8件。对重点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6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件11人,均被办案单位采纳。深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1件1人,清理久押不决8人。全面动态掌握社区矫正情况,发现并纠正托管、漏管等违法情况2人次,排查网上逃犯一名。积极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27项,全部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执行活动不规范等问题。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与市法院沟通协调,摸清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的底数和特点。对国土等部门行政非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助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积极参与防范解决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受理农民工讨薪申请支持起诉案件10件10人,法院全部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协助石家庄市检察院办理不服二审民事、行政判决申请监督案件10件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案件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与市国土、环保、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等部门联合会签《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坚持惩治犯罪与维护公共利益并重,助力生态资源修复。对造成石津干渠污染案的位某等人,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请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应急性处置费用714万余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理念,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追缴非法占地罚款、复垦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共计229万余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邸义专门就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关乎你我,民行检察在您身边”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召开“公益诉讼我们在行动”新闻发布会,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注重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党组工作规定,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加强检委会制度建设,规范审议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加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制作印发填写说明,确保案卡填录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督促检察人员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组织优秀监督案例评选,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升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全面落实检察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制定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分解表,统筹安排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带头办理涉恶案件、公益诉讼等重大案件,全程参与、出庭支持公诉。加强办案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官办案组等司法办案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污染环境犯罪实行捕诉一体化专人办理,对黑恶犯罪、重大职务犯罪成立办案组办理,着力培养专业化检察官,构建专业化办案组,提升办案质效。严密组织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增强办案骨干力量。积极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管改革,扎实做好机构、经费、资产等摸底测算和有关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市财政、人社等部门,扎实做好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准备工作。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研讨、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干警收看全省政法网络大讲堂和河北检察网络讲堂。扎实开展宣讲辅导和宣传引导,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等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中,市检察院提交的以党建促队建论文荣获二等奖。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注重正面引导,在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新时代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先进集体个人中,市检察院有2名个人,1个集体受到表彰。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成信息化检委会会议室、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等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完成市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级认定工作,采购司法文书信息屏蔽系统与辅助纠错系统等办案智能辅助应用软件,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研讨班上,市检察院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做法。

  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跟踪落实还不够到位;二是检察工作面临创新发展,监督体系、监督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四是自身监督制约力度还不够,司法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强化。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努力推动新时代辛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着力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和非公经济保护,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扶贫领域防控体系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司法保护水平,着力营造天蓝地绿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快捕快诉,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守土有责地化解矛盾、防控风险、补齐短板,着力创造法治和谐平安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平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五是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有关要求。推动“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努力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检察机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依法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予以审查,对证据、案件事实或情节发生重大变化而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检察机关。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利于打破“一捕了之”的实践困局,防止超期羁押和不正当关押,尊重和保障人权。

  2. 捕诉一体。指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捕诉一体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强化侦查监督,有利于律师辩护、保障人权,有利于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3. 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依据法律规定,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20176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 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指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依法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履行诉前程序,主要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即调查、审查、审查终结、提出检察建议。

  5. 智慧检务。指检察机关以保障司法办案、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与基层基础建设需要为重点,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大检察技术应用力度,从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实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指导意见。

  6. 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让人民群众真正少跑腿、少等待、少费神,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方便群众求助,更好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已于201810月份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7.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级认定。指按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级标准完成档案室建设、申报、验收、评定。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7年9月份启动,先后完成了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录入、智能化档案库房、档案管理相关软硬件设备采购及档案室功能用房改扩建等工作,目前已通过省档案局验收认定,成为辛集市首家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级认定的机关单位。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 晋州天意合作社李国政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11月至20158月,晋州市天意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国政等人以合作社名义,先后在晋州市15个自然村设立了16个代办点,以享受银行同期利率、年终分红等为诱饵,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纳资金,造成3000余名群众共计7390余万元存款无法追回,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管理秩序。20172月,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指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对李国政等17名涉案人员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对上述人员分别判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2. 石津干渠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7月28日凌晨,位某等人将从霸州市某板带厂拉出的30余吨废酸倾倒于辛集市马兰桥西500石津干渠内,造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石津干渠水体污染,致使衡水、沧州16座水厂引江水源停供。为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省南水北调办等部门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了退水清淤工作。市检察院对位某等人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同时对位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应急性处置费用714万余元。该案是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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