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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月10日在辛集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滑俊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繁荣美丽幸福辛集建设

  始终聚焦大局、贴近大局、服务大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服务形成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逃税骗税、非法集资等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起诉11人。坚决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

  着力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打击整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打击大气污染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共批准逮捕污染水、土壤等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5人,起诉35人。坚决查处污染环境犯罪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针对近年来全市污染环境犯罪多发的实际,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题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邸义专门作出批示。

  着力服务涉农惠民等民生工程。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骗取国家粮食补贴、私分玉米种植财政补贴保险理赔款等职务犯罪,确保国家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实施精准预防,有效促进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着力服务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合辛集市财政局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防空异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参考。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应收未收非税收入追缴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优秀检察建议”。配合市直各部门,积极为文明园林城创建、拆迁拆违专项整治、幸福城项目欠资事件稳控等全市重点工作、重大事件提供及时有效司法保障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辛集建设

  始终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1人,提起公诉453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公共安全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涉爆、涉枪、盗抢骗毒等犯罪嫌疑人60人,起诉107人。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8,起诉31。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20人。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在处置黑马公司兑付周边7个县市22万多储粮户工作中,对公司存在的侵占等犯罪及时批捕、起诉,对公司代储的储备粮被挪用背后的失职犯罪依法立案侦查有效发挥了司法机关在重大案件处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对重大信访案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

  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节约司法成本。依法对不构成犯罪和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37不起诉16加大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帮教救助、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开展了“预防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未检科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切实抓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注重查办食品安全、医疗保险、惠民补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积极开展打击“微腐败”专项工作,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514。对上年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36人。市院办理的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布的10件“微腐败”贪污贿赂犯罪典型案例。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和改进行业预防,与全市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打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联合邮政部门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持续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预防活动,积极组织法治宣传会同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落实,加农村两委干部和财务人员警示教育开展城乡低保、扶贫、民政资金专项清理。依法监督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82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00,促进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依法依规开展,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涉嫌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涉嫌犯罪未移送起诉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对未予移送起诉的8起犯罪行为依法予以追诉。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量刑严重失衡等情形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对审判活动违法等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证据审查,严防冤错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退回补充侦查104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对裁判正确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1。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的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加大公益诉讼职能的履行力度。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全面正确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均被依法采纳。

  五、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大力开展“深化司法改革年”活动,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力推进。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减少行政化审批环节,完善权力清单,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模式。改变以往不捕、不诉案件一律提交检委会审议的做法,将一般案件的不捕、不诉决定权下放给检察官,检委会审议案件同比减少25%。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规定,院领导直接办案占比为15.8%。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业绩考核等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实行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新型司法办案机制,着力培养承办污染环境犯罪、职务犯罪、交通肇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

  健全司法办案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检委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审议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案件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认真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司法行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责任倒查等机制。严格落实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责任追究规定。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开通检务公开网络平台,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加强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推动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实现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严格落实中央两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努力营造健康的办案环境。

  内设机构改革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机构改革试运行工作的部署,年初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8整合11个,压减39%,实现机构设置重点向业务部门倾斜目标。一线办案人员占全体检察人员比例上升到89%按照最高检《关于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的意见》的要求和省院统一部署,市院内设机构数量进一步压减,努力实现职能专业化、管理扁平化的目标。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和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谋划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公开、透明。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公文办理内外网信息发布程序,修订车辆、财务管理办法,实现各项工作依规运行市院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实突出领导班子、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先进院、辛集市实绩突出单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关于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经常性思想教育机制问题的研究论文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树先进典型,在“美丽河北·最美辛集人”系列推荐评选活动中,两名干警被评选为最美政法干警。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规范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制作。组织全员参加业务学习网络考试、技能实训和岗位练兵,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进行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10人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长、反渎局长、侦防专家、骨干人才、侦防业务竞赛标兵等殊荣。在省法学会2017年年会上,市院参会论文荣获二等奖。1人被辛集市命名为市管拔尖人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党组对市院党组的政治巡视,认真抓好整改,促进工作。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觉防范和纠治“四风”。扎实开展“一问责清理”、基层“微腐败”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检务督察和司法执纪检查力度,推动责任真正落实。市院被省文明办和省检察院联合授予“提质提效、文明司法”流动红旗。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市检察院将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大家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够,对诉讼活动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需要优化。四是自身监督制约力度还不够大,司法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强化。对于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市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开创辛集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保障意识,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工作,找准服务“实力、科技、开放、美丽、法治、幸福”辛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是大力推进平安辛集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守土有责地化解矛盾、防控风险、补齐短板,着力创造法治和谐平安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是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是努力夯实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检察”。

  是坚持深耕细作,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认真落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在抓细抓实上下功夫,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行和落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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