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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1日在辛集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延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检察事业稳步发展,为我市的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以反贪、反渎工作为龙头,技术、法警、监所等部门全力配合,反贪立案17人,提起公诉17人,有罪判决17人;渎检立案6人,提起公诉6人,有罪判决6人。我院《把握侦查办案的主动权 实现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新跨越》的做法,被法律类核心期刊《人民检察》撰文刊发。反贪、反渎部门通过办理一系列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树立了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攻坚克难、作风严谨的“辛集检察”形象。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构建平安辛集”为目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和提起公诉661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6人,提起公诉369人,经审查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移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2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诉讼监督工作。一年来,依法监督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8人,追捕8人,追诉6人,追加漏罪4案,追加犯罪事实10起。依法监督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份;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审查监督、社区矫正监督检察、保外就医专项检查、罪犯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无事故、干警无违法。依法进行审判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刑事判决提起二审抗诉1件,建议石家庄市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1件;办理支持起诉8件,督促起诉意见被相关单位采纳9件,和解息诉2件。

  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大民生检务力度

  扎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实际,自觉地把履行检察职能摆到市委中心工作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通过严查破坏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村两委干部警示教育、开展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进行保障房及廉租房建设分配情况专项调查、签订检企共建协议、建立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等,以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局三局并重的“打防一体化”格局,加大整体合力,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保障民生。

  注重刑事和解促和谐。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轻微刑事案件,通过扩大和解、息诉等司法手段的运用,依法对22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对52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较轻、当事人双方充分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予起诉,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坚持“推一把社会就多一个罪犯、拉一把可能就会挽救孩子一生”的执法观念,将青少年维权融入到了具体的办案过程中连续四年保持省市两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全力抓好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时,始终坚持“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的执法理念,带着真情做好摸排接访、释法析理、刑事和解、案件回访工作,连续四年实现涉检访化解率100%,确保涉检访零挂账,没有任何越级访。我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四个机制”的经验被《法制日报》和《检察日报》予以刊发肯定。

  三、围绕基层检察院建设,突出规范求发展

  班子建设规范化。院党组始终坚持规矩做人、规范做事,通过制度公开规范权责、人事公开激发活力、财务公开增强互信、办案公开保证质量、奖惩公开提升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检务,增强班子的公信力和向心力。我院连续四年被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队伍管理规范化。中层干部选配,强化竞争择优,始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党组认可”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员内部整合,坚持人尽其才,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压担子、交任务,出成绩;干部管理制度,注重规范完善,先后出台、修订有关干部人事规定或办法16项,以制度促工作,激发工作内在活力。涌现出省检察人才库业务骨干、省检察业务专家、十大检察官标兵等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业务管理规范化。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确保细节控制、夯实根基,把各项检察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完善目标考核奖励规定,坚持各部门每两月一述职、主管检察长逐一讲评制度,坚持目标到位、责任到位、督导到位,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实行立体化、动态化管理,确保检察工作求真务实、稳中求进。

  事务管理规范化。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四风”,强调“工作程序简化,召开会议简短,公文材料简练,工作汇报简洁,语言表达简明,接待应酬简单,生活公务简朴”,班子成员都能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检察工作;同时坚持检务督察制度化,2013年发布检务督察通报22次,立检风,严检纪,树形象,确保队伍安全无事故。

  信息化管理规范化。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大科技强检力度,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网络流程化管理;内部网站建设为平台,规范相关板块和栏目,给干警们提供一个开放的学习工作生活的交流空间,点击率接近100万人次,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增加真实的感染力和凝聚力,形成一种独特而专业的检察文化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辛集检察院凭借优秀的团队意识、良好的检察业绩、规范的管理机制、务实的工作成效,再次获得2013年度河北省先进检察院、集体二等功的荣誉。

  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表现为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队伍老化,专家型、骨干型人才缺乏;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滞后,执法办案科技含量低;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前进中解决,在解决中更踏实地前进。

  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省直管为契机,结合基层检察实际,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益保障和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幸福辛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着力服务辛集经济发展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发展环境”的执法理念,瞄准实现辛集“四大跨越”总目标,强化大局观念,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制定服务新举措,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于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围绕“三农”工作和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行为,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积极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着力推进平安辛集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辛集”建设,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促进执法办案向化解社会矛盾的延伸;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公正处理好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继续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工作,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规范、文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禁令,虚心接受监督,确保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勤勉敬业不懈怠、持续发展不折腾”的工作理念,坚定不移地走适合我院的发展道路,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服务大局,给力民生,以优秀的检察业绩,为实现“四大跨越”、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打造区域经济中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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