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12月,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依法防控疫情和司法办案,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4人,同比下降30.7%;不捕37人,同比下降51.3%;不捕率为16%,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406人,同比下降21.5%;决定不起诉33人,同比下降26.7%;不起诉率为7.5%,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二)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在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同案犯2人;提出抗诉1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办理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3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已纠正2人,针对社区矫正不当发送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财产刑核查18人,书面提出书面提出财产刑纠正意见2件,采纳2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二)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同比上升136.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立案24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开展诉前程序21件,同比上升990.9%。其中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1件。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等”外领域7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不捕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8人,不起诉2人。审结时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6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共开展社会调查10人次,通知法律援助9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业务数据
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9件,同比下降30%;受理并分流立案监督类案件1件;办结国家司法救助4件,救助6人,发放救济金5万元;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
七、重点工作业务数据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9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3%。提出量刑建议396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374人,占提出总数的94.4%。法院采纳395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7%。其中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373人,占同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4.4%。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受理涉恶势力审查逮捕案件3件9人,批准逮捕3件8人,不批准逮捕1人;受理涉恶势力审查起诉案件2件13人,起诉1件8人,不起诉2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提起公诉涉及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4件6 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0 件16人,金融诈骗类犯罪4件8人,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类犯罪1件1 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人、起诉13人。
(四)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3人,决定起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