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省委提出的“山清水秀河北”大局,结合省检察院尽快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检察机构的要求,在辛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近日,经积极与编办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辛集市编委会研究决定,辛集市检察院正式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名,股级职数1名。
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以后,辛集检察院将积极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预防宣传、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工作;从严从快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决定)逮捕、起诉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从而为建设天蓝水清、美丽辛集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