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辛集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审阅提请任免材料、听取人大政法工委考察报告、进行审议、常委投票选举等程序,一致同意通过,决定任命王爽同志为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永祥同志为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爽、李永祥同志政治坚定、思想过硬,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热爱检察工作,谙熟检察业务,勤于学习,带头实践,爱岗敬业,扎实肯干,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并自觉贯穿于办案实践中。两名同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要求,能够胜任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工作。
市人大主任彭砚英同志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更加专注本职,用责任和担当、坚守与奉献,为辛集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我院王爽同志作了表态发言。